仙桃市地名委員會關于公開征集地名命名更名的公告
為規范城區道路命名,提升仙桃市地名文化品位,方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,根據國務院《地名管理條例》《湖北省地名管理辦法》《仙桃市地名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,現對城區已建和在建的17條道路向社會各界征集地名命名意見,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與。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地名命名原則
1.符合國家法律和有關地名命名的規定;
2.用詞規范,含義健康,避免出現重名、諧音和歧義,不以人名和企業命名,不得使用外國地名命名;
3.尊重歷史,彰顯時代特色,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;
4.對地名名稱的涵義提供簡要文字說明。
二、地名征集方式
1.社會征集。本次活動在仙桃日報、仙桃周刊、中國仙桃網、仙桃民政網等相關媒體發布征集公告,公告時間為自發布公告之日起20天。參與者填寫《仙桃市地名命名更名征集意見表》(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),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方式參與活動。
2.專家評審。市地名委員會將組織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專家代表和市有關部門,對征集的地名進行專題評審,評審結果報市政府審批。
3.社會公告。最終確定的標準地名將在仙桃日報、仙桃周刊、中國仙桃網、仙桃民政網等相關媒體進行公告。
三、征集地名采用
希望各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地名征集活動,貢獻聰明才智,留住文化記憶。命名一經采用,市地名委員會將為提供者頒發紀念證書。
1.信函請寄:市民政局地名辦(沔州大道中段9號仙桃行政中心西區6號樓A幢)
2.電子郵件地址
3.聯系電話:
0728-8237005
附件:
1.擬命名更名地名位置示意圖及概況(掃碼查看)
2.仙桃市地名命名征集意見表(掃碼下載)
仙桃市地名委員會
2020年11月11日
(hai_xiantao)官方微信。
